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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协议


甲方(拍卖人):山东联合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C4M7LY3U


乙方(竞买人):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如下竞买协议: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和拍卖标的

1.拍卖活动信息:

拍卖人接受委托,对委托人依法可处置的一般债权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拍卖开始时间+竞价周期)(如发生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拍卖大厅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2.拍卖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码:

债权人:

债务人:

标的原值:

债权到期日:【     】年【   】月【   】日

债权实现方式:到期一次性支付

起拍价:【      】元

保留价:【        】

竞拍保证金:【      】元

加价幅度:【       】(加价幅度)元或其整倍数。

竞价周期:【       】(竞价周期)

延时周期:【       】(延时周期)分

上述债权信息不构成拍卖人对债权最终回收金额的承诺, 最终可获得收益以借据、合同等原始债权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资料为准。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以任何形式对拍卖标的所做的介绍及评估,均为参考性意见,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二、拍卖相关规则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的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

2.竞买人出价应当慎重,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的报价高于其报价时,前次报价自动失效,若相同价格出现两人及以上的竞拍者,按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出价人。

3.竞价过程由竞价周期和延时周期组成,竞价周期结束后,竞拍进入延时竞价时间,若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时一个限时竞价时间,且不断循环,直至一个延时竞价时间内无出价时拍卖结束。

4.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系统判定确认后,拍卖成交,即表明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5.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如有)时,竞价无效,不能成交。

三、竞买保证金及处理方式

1. 竞买人应于本场拍卖开始前支付竞拍保证金(如有)。竞买人确认已知悉保证金(如有)在竞拍成交后自动转为买受价款。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若乙方竞得拍卖标的则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价款,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成交价款则竞得人应于成交后3日内缴足差额。

2.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应向拍卖人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拍卖人在收到退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竞买人,在此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标的交割

1.买受人应当自拍卖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分别与拍卖人、委托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一般债权转让协议》,并按约定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标的尾款(如有)。

2.买受人应按标的成交价的【】%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佣金。

拍卖人指定的佣金收款账户为:

户  名: 山东联合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 

3.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付清标的尾款或拍卖佣金(如有)的,构成实质违约,拍卖人有权将其保证金全部扣除,用于支付本次买受人全部拍卖佣金及拍卖人为组织本次拍卖所发生的费用,剩余部分用于赔偿委托人的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授权

1.乙方应按照竞拍平台要求注册成为平台会员并开立网络竞拍账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乙方应承诺其主体适格,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联关系且未受拍卖人、委托人委托代为竞买。

2.乙方参与竞拍前应全面了解甲方在竞拍平台公布的《山东联合产权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流程指引》、《拍卖公告》,以便顺利参与甲方组织的网络竞拍活动。

3.乙方确认其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参与竞买、缴纳尾款。

4.乙方应妥善保管竞拍平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使用乙方用户名和登录密码所做出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当亲自审看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了解拍卖标的瑕疵情况,凭借自身经验判断拍卖标的真伪、品质及价值,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责任,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成交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标的债权自成交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利息、罚息、律师费、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6.乙方成功竞得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方、原始债务方签署《一般债权转让协议》,成为所竞得拍卖标的债权的债权人,依照原始债权合同享有权利。

7.根据国家和地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基于拍卖标的所得收益应缴纳的税款(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办理纳税事宜。

六、风险提示

 1.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或有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或有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拍卖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拍卖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c、拍卖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d、拍卖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拍卖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2.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因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等故障发生以及竞拍系统服务器、系统被恶意攻击而发生错误、中止或终止。乙方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拍不同于现场竞拍所带来的风险。因上述情况乙方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自签订生效,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书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及保证,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对守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履行赔偿义务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书。

九、本协议生效

1.甲方在其网络竞价系统公示该协议即视为邀约,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署人签署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3.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本协议确定。甲方提供的《山东联合产权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流程指引》、《拍卖公告》等相关文件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本协议和相关文件没有约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山东联合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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